司法院於108年1月4日下午2時至5時35分,舉辦「民刑事與行政訴訟鑑定制度研討會」。
前言:
我國現行法規雖設有鑑定制度,然其相關之細節與技術性問題,諸如:鑑定意見之定性、鑑定意見書之揭露、鑑定人之適格等重要議題,缺乏整合性意見,為完善鑑定相關法規,爰舉辦旨揭研討會。
時間:
108年1月4日下午2時至5時35分
地點:
司法大廈3樓大禮堂(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4號)
「民刑事與行政訴訟鑑定制度研討會」議程
我國現行法規雖設有鑑定制度,然其相關之細節與技術性問題,諸如:鑑定意見之定性、鑑定意見書之揭露、鑑定人之適格等重要議題,缺乏整合性意見,為完善鑑定相關法規,爰舉辦旨揭研討會。
108年1月4日下午2時至5時35分
司法大廈3樓大禮堂(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4號)
「民刑事與行政訴訟鑑定制度研討會」議程
從現行刑事法規定、國際人權法、精神醫學、司法實務面等角度檢討刑事被告與就審能力間之關係與相關規範。